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公文资源库项目相关软件与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公文资源库项目相关软件与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公文资源库项目相关软件与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工作地点。
2.5服务期: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
2.6招标范围:为集中存储、规范管理和安全利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电子公文资源,构建电子公文资源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办文水平,根据《电子公文资源库建设试点任务书》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公文资源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中国华能工作实际,现开展电子公文资源库系统的技术开发工作。
本项目需满足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公文资源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电子公文资源库建设试点任务书》为基础的华能集团电子公文资源库建设试点项目相关开发、模型训练、华能集团电子文件框架体系研究及核心标准研制及项目所需文档编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电子公文库、数据类、数字档案、平台类建设项目的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关键页等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提供相关发票佐证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0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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