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金山二期150MW风电项目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系统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金山二期150MW风电项目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系统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金山二期150MW风电项目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及其附属系统PC总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境内。
2.4建设规模:金山二期风电项目规划建设1台容量标称为50Mvar的分布式调相机及配套厂房。
2.5计划工期:计划土建工程开始施工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令为准),2024年10月10日前调相机主机及附属设备全部到场、土建工程竣工,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网投运,133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作为PC总承包工程,除招标人负责大唐集团公司开工前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外,其余项目内容全部包含在PC中。应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审查、验收、档案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PC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冬季施工特殊费用增加(包括但不限于防冻剂、早强剂等外加剂,冬季混凝土、砌体、抹灰等施工保温措施,人员及机械施工降效,冬施混凝土材料采购增加费用等)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调相机主机及配套油系统、冷却系统、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含励磁、SFC、DCS、保护等二次保护、控制自动化设备,原有升压站保护、通信、自动化等系统配套改造)、站用电系统、电缆、光缆及附件、消防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电气试验(含特殊试验)、涉网试验,调相机厂房建筑(含装饰、电气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基础、电缆沟道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等。
2.6.1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台调相机的主机及配套油系统、冷却系统,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含站用电系统,励磁、SFC、DCS、保护等二次保护、控制自动化设备),调相机厂用低压变压器、1台电压等级35kV变压器,电缆、光缆及附件、配套厂房建设所需物资等。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内容需要发包人参与招标采购过程管理,最终选择的设备材料厂家、型号、技术参数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负责所有设备的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含堆场建设)等。
2.6.2建筑安装施工:
2.6.2.1建筑工程:
(1)主要生产工程:包括调相机厂房及电控间厂房建筑、主要生产系统(调相机及其辅助设备基础、建筑电气、暖通及冷却系统等)、配电装置建筑(变压器设备基础、变压器油池及及卵石、防火墙、事故油池、电缆沟等)等。
(2)辅助生产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站区道路及广场、站区(或厂区)排水、围栏与大门等。
(3)与站址有关工程:包括地基处理、站外道路、施工降水等。
2.6.2.2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调相机本体及辅助系统、电气系统(调相机电气与引出线、35kV变压器系统、励磁系统、SFC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电缆及接地、通信及远动系统、现有升压站内改造)、热工控制系统、行车系统(满足调相机转子抽出检修的需求)、消防系统(消防水管路、移动消防、特殊消防)、调试
(含特殊调试)、电气试验(含特殊试验)等。
2.6.2.3接口工程分界点:
(1)从扩建升压站主变压器35kV母线侧引接至新增调相机站的安装、土建、调试等属于投标人工作范围。
(2)本工程引起的现有升压站主变保护、远动系统、AVC、电能采集系统、监控系统改造由投标人完成。
(3)新建调相机工程与集控中心及子站信息传输改造。
(4)本工程引起的现有升压站总平、土建、水工、消防改造由投标人完成。
2.6.3工程施工及验收:投标人承担项目的土建与安装工程的施工工作(含消防、防雷等)以及承担工程的试验、检验、检测、验收,定值计算、单体调试、特殊试验及调试、分系统调试,入网检测及试验(含电网公司要求试验)、以及工程的启动试运、整套启动、涉网试验、消缺维护、全场建模、工程移
交、质保、培训、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及费用。
投标人用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满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要求,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前经招标人确认,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设备材料应是在国内工程成熟应用过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设备资质、业绩要求:须提供50Mvar及以上调相机设备出厂型式试验报告;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var及以上调相机供货业绩。
3.2.2施工资质、业绩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20Mvar及以上调相机项目EPC或PC总承包施工投运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20Mvar及以上调相机项目EPC或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两家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调相机设备制造企业,其他形式的联合体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3.2.1-3.2.4的资格条件。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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