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平台设备防冻保温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平台设备防冻保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平台设备防冻保温服务项目,根据钻井分公司生产运行计划及2024年度采购计划,拟就平台设备防冻保温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需满足平台原设计标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钻井分公司平台设备防冻保温服务项目,分为2个标段,钻井分公司所属钻井平台1年的修理工作量。
标段1:可拆卸式保温服务,320万元(含税);
标段2:固定式保温服务,301.5万元(含税);
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一年。
2.5服务地点:位于渤海等中国海域招标人钻井平台。
2.6服务要求:服务项目执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201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IEC60079/GB3836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修理服务必须符合平台的设计和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出具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保温棉防火等级A1级检测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3.2场地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维修场地,投标人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协议期限至少涵盖开标日,并承诺协议到期后的续签期限需至少涵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场地照片;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4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3名自有员工(如投标人参与2个标段投标,则每个标段至少3名,且每个标段人员不能重复)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长期)、健康证扫描件;
3.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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