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2024年湘潭市综合业务区新建两个机房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湘潭市综合业务区新建两个机房工程项目;(1)湘潭市义乌商品市场综合业务区机房新建工程项目,新建地上单层建筑,作机房使用,机房面积约5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7米,砌体结构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含选址协调、地坪改造、新建房屋、屋面防水、室内装饰以及配套电气照明、排水、杂物清理、垃圾清运、市电引入等施工事项,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和工程设计图。(2)湘潭市九华湘潭理工学院综合业务区机房改造工程项目,该机房位于湘潭市湘潭理工学院图书馆六楼,机房建筑面积为53.76m2,机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机房吊顶下净高3.00m,本次机房改造内容为:机房内部旧架空地板拆除,新增防静水泥砂浆地面;新增电池区,使用槽钢加固,墙面刷乳胶漆,新增踢脚线;旧木门拆除,新增防火防盗门;新增电源配电箱,防爆灯,开关插座,防雷接地,墙面开孔等;外市电引入。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和工程设计图。
1.2项目预算:采购预估总价为33.68万元(不含税)。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实施地域:湘潭市。
1.6工期要求: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施工时限要求自进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8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包,每个标包各选取1名中选人,标包具体划分见下表:
标包名称
实施地域
不含税预算(万元)
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
标包一
湘潭市义乌商品市场综合业务区机房
20.59
100%
1
标包二
湘潭市九华湘潭理工学院综合业务区机房
13.09
100%
1
合计
33.68
/
2
说明:本项目参选人可以参与多个标包的参选,同一参选人同时可中选多个标包,不限中。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整体折扣100%,标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整体折扣9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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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标包一):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标包二):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标包一至标包二):
2.3.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为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3.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如为联合体参选,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3.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安全员可由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
2.3.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1人;如为联合体参选,电工证可由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参选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扫描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须体现证书关键信息)、距参选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2.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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