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2条焚烧线,单条线垃圾处理能力500t/d,每条生产线单独配置一套烟气净化处理装置,用于去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种有害物质。焚烧线设备连续运行,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
本工程利用水平烟道上的清灰预留检修孔改造安装激波吹灰器。每台炉吹灰点位只设置一层,左右侧共计18处。两台锅炉均进行改造。
投标人承担该设备的设计、制作、供货(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并对系统的整体技术性能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人。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提供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的承诺书或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和近三年无安全事故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本项目相关业绩1个。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2024年05月22日16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