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蒙城新大楼机房建设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蒙城新大楼机房建设集中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包括综合接入机房配套建设、庄周机房搬迁及其他零星施工等。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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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2实施地点:蒙城县,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上限为止,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2.4工期要求:按比选人订单要求。
1.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8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折扣率最高参选限价为6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过渡期内新旧资质均有效。
(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承担的同类项目业绩(机房建设或机房搬迁或机房整改)累计含税金额30万元(含)以上。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项目施工人员须具备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作业1人、电工作业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2023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所有人员一人一证不得复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超过复审日期的还须提供复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自2022年5月2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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