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压力表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压力表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流通型营业执照(4)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流通型企业必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不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6、品牌要求为:上仪、川仪、西仪、安徽天康。
流通型企业要求提供品牌授权书原件。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请于2024年05月1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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