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镇园区乱倾倒建筑垃圾清理招标
受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丽春镇园区乱倾倒建筑垃圾清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 J C-20240101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丽春镇园区乱倾倒建筑垃圾清理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1、建设地点: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169790.74元。
4、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约3550立方建筑混合清理及处置。
5、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示工程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鲜章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任选一种)。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自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彭州市购买。
(2)网络获取磋商文件:
将上述所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以收到代理机构回复的收款二维码后转账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当天请将相应资料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登记表》中所登记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自行查看给予确认收到回复。如供应商未给予回复,则视为供应商资料领取成功。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四川彭州市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彭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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