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平安支行中央空调改造项目(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平安支行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中标人数量:1家。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73.044728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河北或石家庄区域授权书,必须有自己的安装、售后队伍。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一个同类办公楼项目的安装业绩,且能提供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证明文件。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6.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8.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至2024-05-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近三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06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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