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化咀沟尾矿库项目二期排洪系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化咀沟尾矿库项目二期排洪系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太钢集团代县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化咀沟尾矿库项目二期排洪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代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尾矿库3#、4#、5#、6#排水井的施工,其中3#排水井高32m、直径6米,4#排水井高32m、直径3米,5#排水井高32m、直径3米,6#排水井高35m、直径3米。
2.4计划工期:1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代县矿业有限公司化咀沟尾矿库项目二期排洪系统工程,包括3#、4#、5#、6#排水井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排水井混凝土、钢爬梯、避雷设施、排洪井标尺、井周边山体扩挖、支护等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示全部内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项目人员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注: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开标当日数据);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