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沾益分公司无人机购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沾益分公司无人机购置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沾益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2024年沾益分公司无人机购置项目。
2.2招标范围:曲靖市烟草公司沾益分公司2024年采购无人机10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要求》。
2.3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计划资金25万元(含税)。
2.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保证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2.5交货地点:曲靖市烟草公司沾益分公司指定的地点。
2.6质量要求:拟投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2.8服务要求:提供现场培训服务,确保操作人员能安全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做好产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9产品安全责任:投标人须承诺,如因无人机设计、性能缺陷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10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或被招标人采取禁入措施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时至2024年5月2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