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C24064TT)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C24064TT
3.项目概况: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根据公司管理需要,需在福建省福州市租赁办公室场所,需包含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
4.租赁期限:(暂定)自合同签署之日期至6个月期满。
5.招标范围:
1)租赁面积共计(暂定):办公场所4000㎡;
2)能够直接安装办公家具投入使用;
3)具备连层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满足100人同时办公的需求;
4)配有食堂,能提供公共用餐服务。
6.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7.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290万元(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房屋所有权证明资料或房产租赁证明资料。
2.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如2023年未出,可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类项目(租赁面积不少于2500㎡以上)业绩不少于3个,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项目服务内容页、签署盖章页等)。
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注:以上(1)、(2)、(3)项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12时00分至2024年5月21日18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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