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卷烟厂2024年厂区路灯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曲靖卷烟厂2024年厂区路灯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53A00524001043
2.2项目名称:曲靖卷烟厂2024年厂区路灯改造项目。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完成,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招标人发出施工通知后,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
2.4招标范围:对曲靖卷烟厂职培中心及森林公园道路路灯、配套供电线路、配电箱等进行拆除更换,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内灯具或其他部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
2.6项目实施地点:曲靖卷烟厂职培中心及森林公园。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法定凭证。
3.2拟派人员中的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包含电工作业证、焊工作业证、高处作业证,且各类人数不少于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及以上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于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②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经办部门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③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经办部门通过“天眼查”等网站、软件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⑤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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