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大杨树直属库有限公司红彦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大杨树直属库有限公司红彦分公司仓储项目已由《关于江西、湖南、吉林分公司,油脂公司2024年部分仓储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储粮综〔2024〕50号、《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7-150722-04-01-1853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大杨树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大杨树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红彦镇。
2.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平房仓9栋;配套建设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主要内容
1
中央储备粮大杨树直属库有限公司红彦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
建设平房仓9栋;配套建设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各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计划工期:4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9591251元;
2.7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其他说明:
2.8.1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
2.8.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19年0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总仓容3.1万吨(含)以上或建筑体积7万立方米(含)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仓房或类似仓库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不可缺一。如这三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结构形式,还应提供图纸等材料。
3.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
3.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弄虚作假和项目管理人员健康无重大疾病;
(2)投标人未被中储粮系统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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