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设备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中市-2024-00065
项目名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实物档案85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850,000.008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