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医医院超声科专用卫生纸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安康市中医医院超声科专用卫生纸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SH2024-ZTP-047
2、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超声科专用卫生纸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7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中医医院超声科专用卫生纸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备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谈判文件,请注意查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5:30时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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