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信算力中心园区2#3#楼办公家具集中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江苏电信算力中心园区2#3#楼办公家具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主要采购江苏电信算力中心园区2#3#楼办公场所更新改造所需的办公家具等,根据招标人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与报价表,安装点位具体详见平面图。本项目预估规模为32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招标人有权延长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质量要求、服务地点、保修期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保修期
1
2#3#楼办公家具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南京市江东中路49号。
两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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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32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售后维修服务人员、2名安装服务人员(以上人员不可复用),保证项目进行。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前一日止,投标人承接全国范围内的类似办公家具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该类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该类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单项合同发票,订单发票或订单汇总单发票),并提供每张发票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査询截图或税务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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