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可循环邮袋招标
比选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邮区中心区内可循环邮袋项目,共3万条,包含1万条报刊专用邮袋、2万条快包专用邮袋,预算27万元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9元/条,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7万元,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均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3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供应商存在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招标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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