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招标
一、项目编号:HZOB-2024-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1
湖州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800万元/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或证明,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者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必须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且能合法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少于200种,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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