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新华分公司2024年用电新建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东方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新华分公司用电新建工程,项目业主为河北中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东方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新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东方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新华分公司用电新建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
2.3建设内容:河北东方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新华分公司用电新建工程等。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图纸及主要设备材料表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工期: 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3)企业资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6月11日 14 时30 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