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金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金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工程包含三部分内容:①污水管网纬三路部分:污水管线东起纬三路钢铁路交叉口、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管径D600-D1000mm。②污水管网钢铁路部分:污水管线北纬三路钢铁路交叉口、南至污水处理厂,管径D600-D1000mm。③排水管网河北街部分:排水管网由拟建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向东穿越钢铁路、西环路至南张庄村北,管径D1350mm。(2)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厂规模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次建成,不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建构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池+AO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高密度沉淀池和砂滤池车间、臭氧发生间及射流泵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及热泵机房、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厂内附属建筑物有:机修间、综合办公楼、传达室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修改)、设备购置、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5)联合体成员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联合体成员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①信用中国(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7)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近1年(2022或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施工单位)。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100:00至2024-05-2723:59,(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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