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龟都府、晴朗、可河水电站大坝监测自动化改造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信息服
务费
(元)
龟都府、晴朗、可河水电站大坝监测自动化改造
1.负责龟都府、晴朗、可河水电站大坝监测自动化改造工作,包括所涉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图纸绘制等工作:
2.负责与集团公司大坝安全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测平台的接入与调试;3.负责对大坝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观测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120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通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龟都府、晴朗、可河水电站大坝监测自动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安装大坝监测自动化装置、系统的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4)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电站大坝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经理:应具有电气或自动控制专业工程师证,施工经验丰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3年内至少担任2个电站大坝监测自动化改造项目安装施工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任命文件或验收报告或验收纪要或业主证明等)。具有在投标人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
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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