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庙镇渔光互补项目光伏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庙镇渔光互补项目光伏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海市
2.2规模:崇明庙镇渔光互补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庙镇,拟利用庙镇1600亩(水面面积约900亩)土地建设光伏电站。预计直流侧为95.07834MWp、交流侧85.98MW。工程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
2.3标段划分: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庙镇渔光互补项目光伏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庙镇江口副业场
2.5服务期:
2.5.1勘察工期:总工期为30天,合同签订后10日完成初勘;合同签订后25日提交初稿;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详勘报告。
2.5.2设计工期(1)合同签署后,3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2)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3)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7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4)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5)各阶段的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6)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单体项目投产后30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地质详勘、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技术规范书)、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勘察设计阶段需严格落实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单体5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业绩(不包括送出或者升压站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能体现业绩容量及光伏项目性质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作范围页。
3.2.3其他要求:本工程拟任设总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或任命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体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不包括送出或者升压站业绩),且具备电气(发输电)注册工程师和机电(或电力、电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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