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胜利街小学教学楼空调专线及中院大厕所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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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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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招标人
平顶山市新华区胜利街小学
平顶山市新华区胜利街小学教学楼空调专线及中院大厕所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TC-2024-07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胜利街小学教学楼空调专线及中院大厕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平顶山市新华区胜利街小学教学楼空调专线及中院大厕所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标段划分及谈判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谈判范围如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3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施工或电气安装工程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7.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达现场报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500元每份。
4、报名地点:平顶山市
五、响应文件的获取
7.1、响应文件的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八.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7 日10 时00分。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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