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兴街中段(25米街)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兴街中段(25米街)改造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东兴街中段(迎宾路-中兴路)。2.1.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路面东、西两侧各扩宽1.5米,铺油盖被面积约34499㎡。2.1.4总工期:10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6最高限价:883.276万元(其中设计费:22.456万元,工程费:860.82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300:00:00至2024-05-29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1209: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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