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钻井工程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扶余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在扶余油田施工,2024年-2025年预计钻井400口,建产能5.4万吨,需由20及以下型号钻机进行钻井施工(结算时按10钻机结算标准进行结算)。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依据《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三款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施工内容:钻前施工、钻井施工、冬防保温、固井施工、定向段MWD施工等。套管、水泥、套管头甲供。
2.1.2建设地点: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开钻的井完成之日(或至工作量提前完成之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单井工期执行甲方方案要求。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保证期:详见合同条款;
2.1.6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20及以下型号钻机钻井工程,2024年-2025年预计钻井400口,总预算额22000万元。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20及以下型号钻机钻井队伍8支。按照需求的钻机数量确定中标人,即钻井队的综合得分是队伍得分加上公司的报价得分,公司报价是唯一的,其拟投入队伍全部执行此价格,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8支队伍中标。一次公告当有效投标人拟投入队伍数量≤8支时,淘汰排名最后的1支队伍。二次公告当有效投标人拟投入队伍数量≤8支时,全部推荐。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工作量分批次下达,每轮井位选择时,按中标人评标排名次序依次选择井位。但在每轮选择时放弃选择的(除因正在履行本框架协议下工作量放弃选择的),将在下轮选择时排在所有中标人后选择工作井位;例如1:某轮有8口井,前1-8名依次选择井位,若本轮排名为2、3的队伍放弃,则排名4、5、6、7、8的队伍递补选择,且之后轮次原排名2、3的队伍变为第7、8位次选择井位,即原井位选择位次排在其后的队伍排名依次向上提升,之后每轮以此类推。(如果轮次工作量超过中标人中标队伍数量,则超出部分按照完井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工作量)。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保修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投标人投入队伍必须具有颁发的有效钻井企业资质;拟投入队伍必须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队伍具有临时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钻井。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3.3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4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屏。
3.6承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承诺)
3.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0在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11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12中标后,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13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14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23至2024年5月28日内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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