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500kVGIS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集团南通燃机、烟台燃机、彭州燃机三厂第一批电气设备及辅机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烟台)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南通、山东烟台、四川彭州
2.2规模:南通燃机项目拟建设2台740MW(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烟台燃机项目一期规划建设2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彭州燃机项目一期规划建设3台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先建2台F级调峰机组,预留1台热电联产机组;
2.3建设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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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燃机:2套主变进线间隔、2面控制柜及附属设备等;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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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GIS设备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拟投设备同类型的型式试验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GIS)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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