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与黑龙江正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明大酒店物业服务招标
3、预算金额:630000.00元/年(含税)。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一)服务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的;(三)有技术延续性要求的,或预先申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7、服务期: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表),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较好的专业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有关保密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纳税,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经营活动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服务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20人直接缴纳社保等其中的2项为期一年的条件。社保等2项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注册资本金应与集采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9-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的第一部分审计报告(含签字盖章页)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在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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