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公司烧结球团脱硫废水除铊处理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评验收及报批服务招标
一、项目概况
现对烧结球团脱硫废水除铊处理项目、太平尾矿库和桂山尾矿库排水口环保达标排放项目、场地雨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新余市西山岭渣场综合整治项目,共计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进行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相应招标活动。
对该项目实行招标,本次招标同时在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现行规范要求,编制符合规范的环境评价报告,并负责报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环境现状监测、选址合理性评估、土壤、地下地表水等评价、环评报告编制、专家评估评审等直至获得环评报告批复全过程所有工作;环评验收及报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开展符合规范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及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验收公示等全过程。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五个标段合并授标,由同一家投标单位中标,分别单独签订合同。
标段一:烧结球团脱硫废水除铊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
(招标编号:GCFW-2024-05-07-01号)
标段二:太平尾矿库和桂山尾矿库排水口环保达标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
(招标编号:GCFW-2024-05-07-02号)
标段三:新余市西山岭渣场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
(招标编号:GCFW-2024-05-07-03号)
标段四:新余市西山岭渣场综合整治项目环评验收及报批
(招标编号:GCFW-2024-05-07-04号)
标段五:场地雨水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评验收及报批
(招标编号:GCFW-2024-05-07-05号)
2、乙方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质量负责,确保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四、项目工期
标段一至标段三要求在收集资料齐全后6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提交环保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标段四要求项目建成具备验收条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标段五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具有三名(含)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四年(2020年3月-至今)具有两项以上钢铁行业项目的环评或验收业绩。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2024年5月29日17:00止;
七、招标文件获取以及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购置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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