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马鹿池煤矿矿井水治理运行维护项目公告
利川市马鹿池煤矿矿井水治理运行维护项目公告
利川市马鹿池煤矿矿井水治理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22024060001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194
3、项目名称:利川市马鹿池煤矿矿井水治理运行维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9.7(万元)
6、最高限价:149.7(万元)
7、采购需求:
按要求运维马鹿池煤矿污水处理系统,保证设备长期稳定正常运行,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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