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食堂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JSZC-320318-WLYJ-G2024-0001
项目名称: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食堂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0万元
采购需求:
原则上一周六天,日均用餐320人次,(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节假日不超过100人。食堂由采购人提供食材,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数要求进行食材加工、烹饪,提供工作日早/、午餐/、晚餐、特色小吃及包间接待餐,同时配合拟定每周食材购买清单及采购方对配送的食材清点签收,食堂区域卫生保洁,厨余垃圾清理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二年(服务期满一年进行综合考核,如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的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健康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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