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80000.0(元)
··最高限价:
··48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用地审批的规定,完成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相关专题咨询服务,协助完成相关资料制作、收集、整理、发布等环节,最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具体详见第3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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