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片马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片马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片马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片马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规模:片马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98°36'40"~98°38'35"、25°58'31"~26°2'11"之间,位于泸水市片马镇片马村附近山坡地带,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直线距离30km。海拔高程在1810~2400m之间,场址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一般,主要为园地、荒草和灌木。场址地形开阔,适宜光伏建设。项目采用620Wp单晶硅组件,共布置15个1.5/2.4/3.0/3.3MW方阵,额定容量40MW,安装容量49.68184MWp。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开发利用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全额上网。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规划占地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片马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40MW(AC),组件安装容量为49.68184MWp(DC),拟在光伏电站工程配套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片马变。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2.4.1勘察设计:光伏电站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光伏厂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有人值守35kV开关站,进站道路、施工道路,含勘察测绘、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4.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组件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35kV开关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稳设备、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含设备档案)等工作。
2.4.3土建工程:
(1)光伏组件基础工程:包括施工材料、土方开挖与回填、光伏组件基础施工等
(2)变配电工程:包括开关站基础工程、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等;
(3)管理站建筑工程:包括电气生产楼、生产办公楼、站内回车坪及道路、排水沟、进站道路等;
(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5)施工辅助工程:其他辅助工程等。
2.4.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开关站特殊试验、开关站分系统调试、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调度及供电手续和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
2.4.5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光伏组件设备安装;
(2)管理站内电气设备;
(3)消防系统包括设防报警系统和消防器材;
(4)其他设备包括照明系统、接地防雷、供排水设备等。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编写由投标人负责报发包人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全部设备投运前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且过程中严格按发包人现场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2.4.6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开关站特殊试验、开关站分系统调试、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开关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调相机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电气设备特殊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配合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负责配合办理项目各项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2.4.7其他
(1)负责光伏场站、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2)负责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配合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等)。
(3)负责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工作。
(4)负责不动产权办理,产权证工本费等政府缴费由发包人负责。
(5)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
(6)完成光伏场区征地范围内所有围栏设施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边界、经过或穿过场区的公共道路及设施两侧等),并满足安全及发包人验收要求。
(7)为项目建设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道路修复等工程。
(8)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9)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
(10)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光伏区、配套的1座35kV开关站、35kV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移交生产、培训、达标投产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2.5工期要求:建设总计划工期为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
2.6.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
2.7项目地点: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南部的大密扣村附近山坡地带,发包人指定地点。
2.8本项目投资:15421.35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3.2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的至少1项不小于30MW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发包人证明或并网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4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资格:
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近期(2023年1月至12月)社保证明材料;
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①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期(2023年1月至12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①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期(2023年1月至12月)社保证明材料;
②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
①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期(2023年1月至12月)社保证明材料;
②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代理公司在于开标前在指定网站查询)。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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