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家用膜式燃气表具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家用膜式燃气表具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和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和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家用膜式燃气表的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家用膜式燃气表具及废旧家用膜式燃气表回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100万元,供货方供货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或供货金额达到100万元为止。在供货期内接业主发货通知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中“二、普通膜式燃气表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产品在城镇燃气企业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制造商须取得本次标的物(G2.5普通膜式燃气表为铝壳)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6月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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