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受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H2024(CG)04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1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1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其中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其中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供应商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自职责。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如果联合体供应商中标,则组成该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线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09时30分(注:当日上午时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
九、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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