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产投兴宁昆仑产业园一期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南宁产投昆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产投兴宁昆仑产业园一期智能化采购及安装(工程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产投昆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XJZZB(ZB)2024-028
建设地点:兴宁区五塘镇昆仑大道北侧
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图纸内容完成南宁产投兴宁昆仑产业园一期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智能化监控工程范围,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园区出入口汽车及行人道闸安装、光纤入户系统、园区内网络通信线缆配套设施布设、门禁管理系统(含锁件)、饭堂消费管理系统、水电支付管理系统及充值终端主机、电梯五方通话综合布线、园区一卡通系统及应用开发(水电表IC卡、门禁卡等合一应用)、云平台对接服务管理系统、充电桩管理、光伏数据统计等,配套的室外管网工程及设备安装布置,根据招标图纸内容(弱电管、监控管)连接到主体工程、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任务书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4年 5 月 24 日至2024年 5 月 31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2.获取地点:南宁市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4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5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4 日15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5.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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