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年收单终端设备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年收单终端设备招标
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年收单终端设备项目(招标编号:ZDA-SZYC-202401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智能扫码终端、云音响和码牌设备。
1.2采购估算金额为19.5万元。
1.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深圳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收单终端设备类)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上要素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与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及收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广州市。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缴费凭证、文件发售登记表、拟报名的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邮件至邮箱
注:招标文件只接受银行电汇、网银支付。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及投标人简称。项目负责人核对资料及到账情况后将招标文件发至贵公司邮件预留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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