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系统灾后恢复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系统灾后恢复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144号、XSZBH-2024-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系统灾后恢复项目。2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3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留村镇卫生院南亭分院门诊业务用房(危房)在原址恢复重建198平方米门诊业务用房(1层);拆除漕河镇北楼村、勉家营、贾官营,大王店镇大仕庄村、北孙各庄,正村镇南青公村,义联庄乡景庄村等7个村卫生室,并在原址重建,面积约450平方米;对大王店镇、釜山乡、遂城镇、留村镇等部分村卫生室加固、修缮、粉刷翻新50个,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对区医院、区中医院、大王店镇卫生院、遂城镇卫生院、高林村镇卫生院、留村镇卫生院、东史端镇卫生院、釜山乡卫生院部分水毁医疗用房屋面防水粉刷11439平方米,墙面修缮2348平方米,路面塌陷恢复约1041平方米等。4质量标准:合格。5计划工期:30日历天。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一标段: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系统灾后恢复项目(拆除改造),县医院、遂城镇、瀑河乡,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二标段: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系统灾后恢复项目(拆除改造),中医院、漕河镇、留村镇、高林村镇、大王店镇、东釜山乡、东史端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809:00至2024-06-03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7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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