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办公楼宇外幕墙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受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办公楼宇外幕墙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办公楼宇外幕墙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JCG2024-MFZB008。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内容:¥370125.00元(大写:叁拾柒万零壹佰贰拾伍元),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 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则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供应商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承诺函格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五、购买采购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湛江市。
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需按资格要求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报名授权代表办理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5、供应商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注:
①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受理。
③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④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
十一、特别说明: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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