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食用油及米定点供应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28

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食用油及米定点供应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1. 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食用油及米定点供应招标,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最多3家中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及下辖机构(包括分行本部、滨江支行、江海支行、蓬江支行、新会支行、鹤山支行、台山支行、开平支行、恩平支行)提供食用油及米采购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2.2资金来源: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出资。

2.4服务期:2年。

2.5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份额如下:

(1)若是有3家单位中标,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名称 份额 备注

份额一 50% 招标人向第一中标人采购量约占全年采购量的50%

份额二 33.33% 招标人向第二中标人采购量约占全年采购量的33.33%

份额三 16.67% 招标人向第三中标人采购量约占全年采购量的16.67%

(2) 若是有2家单位中标,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名称 份额 备注

份额一 66.67% 招标人向第一中标人采购量约占全年采购量的66.67%

份额二 33.33% 招标人向第二中标人采购量约占全年采购量的33.33%

(3)若是只有1家单位中标,则不划分份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经营场所要求:投标人须在江门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承诺如若中标15个工作日内在江门设置服务场所,须提供投标人江门本地营业执照或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须能体现店面地址、有效期、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或承诺函。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粮油配送)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注: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6.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7.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8.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列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  点击查询 →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

9.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0.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7.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7日12时00分至2024年6月3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4.3.1系统购买文件

4.3.2电汇/转账:将开票信息(含售卖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汇款底单打包发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购买文件联系人。

4.3.3现场购买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版(注:1.若没有三证合一加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广州市购买文件,填写报名信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09时30分,提交到开标地点:江门市。未按招标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届时将邀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5.2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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