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高、低旁路联合抽汽改造施工打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高、低旁路联合抽汽改造施工打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2.2规模:330MW×4等级机组,主蒸汽管路材质为A335P91,再热蒸汽管路材质为A335P22,旁路材质与母管材质一致
2.3标段划分: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高、低旁路联合抽汽改造施工打捆招标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汽轮机厂房内。
2.5计划工期: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高低旁路改造、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高低旁路改造项目施工,包括: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高旁管路改造,低旁供汽管路改造,小机汽源改造,中联门监测系统改造以及1、2号机组低压缸揭缸检修及缸内测点安装;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高旁管路改造,低旁供汽管路改造,低旁供暖管路改造,中联门监测系统改造以及3、4号机组低压缸揭缸检修及缸内测点安装((不限于所列内容)等方面(涉及机务、土建结构、电气、热控、化水、消防等专业,不限于所列专业)的部分辅材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试验。
2.6招标范围: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高低旁路改造、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高低旁路改造项目施工,包括: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高旁管路改造,低旁供汽管路改造,小机汽源改造,中联门监测系统改造以及1、2号机组低压缸揭缸检修及缸内测点安装;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高旁管路改造,低旁供汽管路改造,低旁供暖管路改造,中联门监测系统改造以及3、4号机组低压缸揭缸检修及缸内测点安装((不限于所列内容)等方面(涉及机务、土建结构、电气、热控、化水、消防等专业,不限于所列专业)的部分辅材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燃煤火电机组机务安装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施工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1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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