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杨家岭矿区道路施工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杨家岭矿区道路施工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杨家岭矿区道路施工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道路工程招标范围仅包含道路路基、路面结构层道路面层及道路两侧排水沟。不含交通工程、标识标牌。(1)西运矿道路工程概况: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原西运矿道路全长2167.7m,宽度8m;计划拆除原有道路(详见本技术规范之西运矿道路部分)、排水沟以及蓄水池一座,新建道路拓宽至10m,并在道路山体侧建雨、污排水沟各一道,在道路另一侧建污水沟一道,该道路有部分路段需挖方填方以满足该工程要求。(2)139道路工程概况:139道路分为北大道段、139北段、139南段三部分,全长641m,道路平均宽度9.4m,计划拆除原有道路及排水沟,重新建设道路(含排水沟)。(3)东大道货运停车场及引路。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第一部分:西运矿道路:要求开工通知单下达后60日历日完成(不包含养护期);第二部分:139道路:要求开工通知单下达后80日历日完成(不包含养护期),且前两部分内容应同时进行施工。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业绩要求的道路工程是指:任意项目类型的道路工程,或者为任意项目类型的配套道路工程,且能证明该部分道路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由用户开具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在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起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9:00时-17:0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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