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永嘉、龙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光伏发电系统采用“用户侧”并网发电方案,并网光伏电站具有无污染、无辐射、无噪音、建设周期短、维护保养简单、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能源质量高、稳定性好、维护简单、使用寿命长等诸多优点。为响应节能减排要求,拟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永嘉、龙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电信方提供场所,由中选供应商自费负责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安全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同时负责房屋屋顶防水补漏),电信方使用其产生的电能并支付费用,温州电信滨海云计算中心需建设119.9kwp并网型光伏电站、温州永嘉电信局需建设64.86kwp并网型光伏电站、温州永嘉电信营业厅(乌牛)需建设64.86kwp并网型光伏电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71水、电”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00.6万元【含税】(预估未来10年支出的电费),支出类型为【框架预算(成本性支出)】。
1.4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按实际使用电能支付费用。
1.5续签计划:【合同期满后,如无其他重大问题,根据内控文件并经相关流程审批同意后,可续签5年。合同再次到期后,根据设备具体情况由双方再行商议。合同期满后由中选供应商处置相关设备】。
1.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供电力给比选人使用。
1.7发电后提供绿色用电凭证给比选方,发改委有政策补贴的与比选方均分补贴。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服务区域:温州电信滨海云计算中心、温州永嘉电信局、温州永嘉电信营业厅(乌牛)。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6元/度(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具备至少一个光伏发电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中一方具备上述业绩条件即可。(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或证明材料中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3、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参选的,由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的,新甲、乙级资质与原一级、二级资质同等认可。
2.4、人员要求(联合体参选的,由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参选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证书(注:一级建造师需提供持证人电子签名的电子证书)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内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企业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
2)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人;
备注: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参选人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4)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9日9时30分至2024年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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