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框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社会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预计全年采购数量为126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框架采购,卖方按通知分批送货,以买方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2.2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3交货期:正常情况下接到买方通知15个工作日到货;在应急状态下,卖方应保证至少20吨泡沫灭火剂可24小时内到货。
2.4交货状态要求:必须满足按买方要求分批多次送货要求。
2.5技术性能指标:满足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国家标准。
2.6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满足《附件1.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技术要求》。
2.7质量要求:按照标准GB15308-2006验收,同时满足买方《附件1.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技术要求》要求。
2.8招标范围:预计全年采购泡沫灭火剂数量为126,签订框架采购合同,以合同实际发生量结算。
本次招标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具体数量如下:
3%AFFF/AR耐海水型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12吨(消防队);
3%AFFF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灭火剂114吨(消防队40吨,碧海公司48吨,碧海公司增设船舶燃料油储运设施项目用26吨);
2.9标段(标包)划分:2个标包,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包的投标并中标。
标包1:3%AFFF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灭火剂114吨;
标包2:3%AFFF/AR耐海水型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12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投标人应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应的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等制造商证明材料。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标包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不少于3份销售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须为3%AFFF--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灭火剂。(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标包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耐海水型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不少于3份销售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3%AFFF/AR-耐海水型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7投标人需提供取得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与标的物型号匹配的泡沫灭火剂型式试验或型式检验报告。(须提供报告扫描件)
3.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或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17时至2024年6月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包为200元人民币。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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