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微出力深度调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微出力深度调峰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环保部【大唐国际生环(2024)332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微出力深度调峰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
2.4建设规模:2台35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05日至2024年10月25日20个日历天(具体以电网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1号机低压缸微出力深度调峰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含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包括辅材)、运输、仓储、施工、安装、调试、检验、整体试运行服务、鉴定、验收、交付、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实施,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或微出力改造业绩(劳务分包视为无效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证书、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需承担过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或微出力改造业绩经历。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1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或微出力改造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或微出力改造施工类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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