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锦兴第四批辅机项目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锦兴第四批辅机目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2.2项目规模:2×35万千瓦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台机组计划2023年8月15日开工建设,#1机组计划2025年4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2机组计划2025年6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B-16601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1套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储煤筒仓惰化保护系统投运业绩((供货合同包含清晰完整的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投运业绩证明需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2909:00到2024-06-0617:00。
4.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9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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