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站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系统改造设计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电站设置有联系廊道,各电站及廊道等部位均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三峡电站应急照明主要包括疏散照明及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其中应急照明灯约为900个,疏散指示灯约为2900个,疏散照明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电源灯具,主电源为AC220V,由工作照明分电箱的专用回路供电,备用照明灯具采用常规灯具,主电源为AC220V,由事故照明分电箱供电,事故照明分电箱的电源引自交直流切换屏(左岸电站)/EPS系统(电源电站、右岸及地下电站)。
2.2招标范围
对三峡电站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优化设计,设计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等规范要求,设计范围包括三峡左岸电站、右岸电站、地下电站、电源电站、大坝、茅坪溪附坝及其相互联系的廊道等部位(不包括升船机、双线五级船闸),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还需与三峡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进行联动。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报告、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及其他相关设计技术文件、设代服务等。
2.3服务期限
合同总工期1186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完工日期以三峡电站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系统改造竣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签订金额大于80万元的电站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业绩,或具有电站主体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要求:2021、2022年无连续亏损(以提供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5日17时00分。
4.2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招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区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招标
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区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2074.81㎡(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及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防排烟工程、给排水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消防水工程、外立面工程、标识标志工程(室内部分)、出渣清洁等。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182558.06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9905.0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价格填报不能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工期:120天(自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工程地点: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24号附1号至附7号,2-1、2-2、3-1、3-2、4-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安全生产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项目经理:
3.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3.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配备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及时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7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人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自行承诺中标后按要求进行入渝信息报送,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控股管理关系:
3.8.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廉洁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1其他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30至2024年6月19日1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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