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南丰县中医院医学影像全流程智能化生态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①影像生态数字服务SaaS平台软件使用服务;②AI集成平台软件使用服务(免费提供3个月);③远程会诊平台软件使用服务;④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平台软件使用服务;⑤数据资产管理平台软件使用服务;⑥硬件集成服务器(前置服务器);⑦胶片供应。
1.2采购预算:305.66万元(不含税)。
1.3协议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框架协议金额为预算金额,据实按需下单。
1.4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协议金额100%时止。
1.5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1.6工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初验,并上线试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8项目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90.38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含标的、金额、采购方签字盖章等可予以判定的具体内容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5、其它要求:
2.5.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5.2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
2.5.5招标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5.6采购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2.5.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5.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5.9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17时30分至2024年6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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