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秦皇岛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2招标范围:服务期限:签订一年期协议,每年对维修资质全面复核一次,复核合格续签协议,续签协议不超过2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的合法资格,且具备二级以上维修资质;3.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4.投标人应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流动资金履行本项目合同; 5.注册地址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在以上位置具有维修点(以营业执照或场所租赁协议地址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31至2024-06-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类(含)汽车维修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维修点的证明材料(场所租赁协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1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秦皇岛市(地点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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