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好氧颗粒污泥处理石化污水工程技术开发污水生化处理设施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4年上海石化环水部好氧颗粒污泥处理石化污水工程技术开发招标(污水生化处理设施1套)(WZ20240606-5509-6138-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生化处理设施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污水生化处理设施20m3/h COD<200mg/L 1.00 套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
3.1.7 企业资质及能力要求:(1)投标商需承诺严格遵守设备询价书的要求,不接受负偏离(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商需承诺整体撬装设备占地不大于 7m×5m。(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业绩要求:投标商须提供2011年以来石油化工类似工况下同类生物流化床工艺中沉降罐或反应器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正常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证明(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9 其它否决条款项:如资格审查项与询价文件有任何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 8:00时至2024年6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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